因此,分销商是制造商在特定地区的代表,有权主要购买制造商的商品并提供中间营销服务。 请注意,该定义并未提及制造商推广产品的义务。相反,我们谈论的是提供营销服务,如果制造商真的有兴趣销售他的产品,则必须由制造商补偿。 经销商的义务是在区域市场上代表制造商的利益,由于该市场的偏远,制造商无法自行履行销售商品的职能。 当分销商不仅在区域市场上代表制造商的利益,而且在其具有相当强势地位的当地行业细分市场中代表制造商的利益时,此定义也有效。因此,分销商不仅可以位于偏远城市,还可以在邻近的市场和行业领域工作。
关于我们的麻鞋市场:经销商可以将麻鞋卖 電話號碼列表 给工人工会,供应建筑、制造厂、铁路仓库工人等。也就是说,正如我们现在所说:这样的分销商在 b2b 领域(企业对企业)工作。 分销商参与的营销渠道方案如下所示: 制造商 营销渠道分销商 买方 买方 制造商 经销商 经销商 买方 而架构是: 制造商 买方 买方 营销渠道分销商 买方 买方 制造商 经销商 经销商 买方 如果顶级分支机构(没有分销商参与)是指制造商运营所在地区的渠道组织,则也是如此。 请记住,如果制造商自己处理所有事情,则不需要中介(全部或部分)。 三级营销渠道 想象一下,当我们的“混蛋”制造商凭借自己的才华、
运气和经销商的毅力,开始向美国销售麻鞋……好吧,比方说。在这种情况下,全国需要的不是一个经销商,而是很多。足以确保零售网络中至少有 70% 的存在。 直接管理这样一个分销商团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海外”问题无法远程解决。对于他们的永久解决方案,将需要一个所谓的总经销商。特别是如果制造商同时打算在 3-4 个国家/地区组织营销渠道。 GENERAL DISTRIBUTOR - 一家进口公司,在一个国家(地区)或多个国家直接自行或通过分销和经销商网络独立组织营销活动。